(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下修罷免門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表示,將堅持「還權於民」政治理念,繼續推動公民投票法修法完成二、三讀,真正地還權於民。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罷免活動將可宣傳,罷免門檻也由現行「雙21制」改為相對多數,但同意票須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 時代力量黨團發布聲明稿指出,時代力量在委員會、黨團協商時,都表達公民團體及時代力量一貫的立場,縱然階段性的修法成果,並不完全如所有人期待,但仍要承認罷免權在過去幾年罷免運動推波助瀾以及眾多公民團體的努力下,「已經往還權於民邁出重要的一步」。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雖然如此仍有缺憾之處,對於投票門檻的下修,除了在法案審查過程不斷爭取以外,並在二讀會再次提出選罷法第90條修正動議,重申「簡單多數決」的立場,但在他黨及行政機關認為仍應有門檻限制的必要,而無法順利通過。 時代力量認為,任何針對罷免投票所設的門檻,就是保障現任者,都會影響人民的政治權利;倘若代議士無法為人民發聲,那就應接受人民檢驗。同樣地,若代議士認為自己無愧於人民的付託,也可勇敢大聲地替自己辯護與爭取支持,絕不只限於選舉期間而已。 時代力量黨團表示,將堅持「還權於民」的政治理念,繼續推動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儘速完成二、三讀,「完成補正公投法,真正地還權於民」。10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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